上周看了关于亚伦·斯沃茨的纪录片《互联网之子》,今天又重温了一遍。纪录片并不公正,是完全站在亚伦的角度讲述的,当中采访了很多亚伦的朋友,而没有采访政府方面的代表。不过,这并不妨碍它成为一部优秀的纪录片,豆瓣评分高达9.1,至少说明大部分观众是认同片中立场的。

一、

亚伦·斯沃茨,生于1986年,是个天才少年,3岁识字,12岁创建theinfo.org,一个类似维基百科的网站,当时而言,是非常超前的创意,他的老师评价到:

这个想法太可怕了,你不能让随便一个人都能编写百科全书,我们培养学者就是要让他们来为我们写这类书的,你怎们会有这么个可怕的想法呢?

13岁参与RSS 1.0的标准制定,随后结识劳伦斯·莱斯格,15岁参与其主持的CC(知识共享)协议制定。17岁考入斯坦福,上了一年便退学加入Y Combinator,与同伴创建Reddit,19岁将其出售,成为百万富翁。但是,他没有像多数创业者那样,赚取第一桶金后,继续在商业道路上发展,而是彻底走向公共事业,致力于信息和知识的开放运动。

21岁时,下载并公开270万份美国联邦法院文件,并因此被FBI调查,幸运的是这些文件同时揭露出政府的诸多违法调查过程,政府不得不放弃对亚伦的追责。24岁,利用MIT的网络,下载大量JSTOR论文资料,期间遭到国家安全局的钓鱼执法,面临严厉的刑事指控。案子的调查周期特别长,尽管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他仍然参与领导反对《禁止网络盗版法》(著名的SOPA法案)并取的胜利。

在JSTOR案件的调查过程中,事情越闹越大,已经超出JSTOR和MIT的控制。最终,即便他们选择撤诉,政府也决意追究到底,以至亚伦选择了自杀,逝于2013年1月11日。政府死磕的原因可能很复杂,但其中一条多半是政府希望通过这件事杀一儆百,近几年维基解密和斯诺登事件让美国政府忌惮此类黑客。

追求信息和知识公开的理想,是值得敬佩的,但我并不认为大量下载JSTOR论文并公开(如果没有被捕,他应该会这么做)的做法正确。劳伦斯·莱斯格在接受采访时说「他的行为没有伤害任何人」,显然这种说法有失偏颇,他伤害了JSTOR的利益,这可能伤害到JSTOR员工的利益。实际上,当JSTOR和MIT发现大量异常下载之后,因为一时没有找到原因无法阻止,曾彻底中断MIT网络对JSTOR的访问,这可是实实在在的损害了MIT在校学生和教师的利益。更好的方式应该是寻求法律上的突破,正如其在反对《禁止网络盗版法》是所做的。

回头看政府在事件中的角色,我想起了琳达在《历史深处的忧虑》中有一段话:

他们(指华盛顿、富兰克林等美国的国父们)认为,国家机器自有它自己的运转机制,只要建立起来,它就会成千上百年的运转下去。万一走上歧途,小小百姓根本很难与之匹配。

他们在起草美国的宪法的时候,也就是在确立一个政府框架,制造美国的国家机器的同时,决定同时制作一些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保护个人自由的条款,作为整个宪法的一部分。这就是著名的《权利法案》

美国的国父们确有先见之明,可惜核武器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以及新型恐怖主义的威胁,政府的权力似乎不可避免的膨胀。而亚伦则是政府权力膨胀下的一个受害者。

片中有一段亚伦的采访印象深刻,他说:

在长大的过程中,我慢慢发现我身边的所有事、别人跟我说的所有事,那些所谓本来如此、注定如此的事,它们其实没有非得如此,事情是可以改变的,更重要的是,有些事情既然错了,那就该做出改变。自从我发现这点后,我似乎有点儿一条道走到黑。

就像预言一样,真的一条道走到了黑。

二、

JSTOR案件中,版权问题是其中的根源。这些期刊公司靠论文数据授权盈利,而亚伦则致力于推动知识的公开化,当然包括论文。

我不是学术圈的人,以前从来没有关注过论文的版权问题,因为这件事才去找了些资料。论文期刊市场确实很奇葩:订阅者和发布者都需要付钱给出版商,最重要的同行评审环节,学者也多是义务劳动,这是大家作为「科学共同体」的责任和义务。出版商所做的似乎只是联系这些人进行评审并最终出版。他们付出的劳动最少,却获得了产业链上几乎所有的收益。

订阅者付钱好理解,而学者发表论文应该收钱才对,为什么也要付钱呢。原因是这些期刊拥有的声望,在这些著名期刊上发表论文,就意味着个人在学术界的影响力。而一份期刊声望的积累,需要长期经营和维护,不是砸多少钱能马上建立起来的,因而声望是极其稀缺的资源。也难归学者们即便自掏腰包,也要在这些期刊上发表论文并出让版权。

期刊公司还有件工作是值得注意的,即将论文集合在一起标准化、结构化,打包授权给学校和研究机构。这方便了研究人员的检索和引用,论文结尾引用来源的标准化、一致性、持久性是有利于科学交流的。实际上,很多学者将论文发表于各大期刊的同时,也常常公开在自己的个人主页上,想象一下,如果学术论文的引用都是个人主页的网址,要如何保证来源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呢。

所以,因以上原因,使得学术论文需要同行的评审加上一个有声望的平台进行标准化管理,期刊公司做的就是这个平台的生意。当然,在收费标准上,确实是高了。在知网上随便找了一篇《互联网思维与传统企业再造》,1元/页,共12元;在国外的爱思唯尔上也找了一篇《The impact of the Internet on global industry: New evidence of Internet measurement》,高达35.95美元。

好消息是,基于互联网思维出现了一些公开的论文发布平台,比如arxiv,若能解决同行评审和权威性问题,则有望取代商业数据库。虽然在JSTOR案子中亚伦输了,不过知识开放这一趋势是确定的。

三、

这两年,内容收费的趋势越发明显,不禁思考,互联网的免费到底给我们带来什么,背后的代价又是什么呢?

免费降低了信息获取的门槛,加快了信息流动,再配合UGC的内容生产机制,人们几乎可以在互联网上找到任何想要的信息。信息即权利,互联网对言论自由、民主进程都起到积极作用,为社会带来深层次的变革,这些都倍受赞誉。

但互联网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远的诸如恐怖主义以及备受争议的隐私问题暂且不提,只从个人角度看,因为互联网的免费,导致人们过度的使用,进而占用大家太多注意力而不自知。市场行为中,价格是核心的调节因素,而免费彻底打破了价格机制。我以为,互联网的免费,使很多虚假的需求被创造出来。就拿最流行的朋友圈来说,网上有很多人尝试过一段时间不用朋友圈,结果生活质量不是变差而是变好,这至少说明对一部分人而言,朋友圈并不是刚需。试想一下,如果朋友圈功能需要10元/月,大家的使用是不是会更趋于理性呢;如果Google搜索需要0.01元/次,人们在碰到问题不假思索的上网查询之前,会不会先深入思考一下呢。

免费带来非理性消费,收费有不利于信息传播,那该如何是好呢?Farbox作者陈海波在博客中提出过一个近乎免费的概念——即对基础服务收取极少费用——我觉得不错。近期新浪微博推出的微博问答,围观需要1元,这就是非常好的近乎免费的产品策略,如果你对一个问题有需求,通常1元前不至于成为负担,相反,如果连1元都不愿意付,那么就谈不上有多强的需求了。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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